现场观众登记已截止,我们下届再见
Trade Visitor registration has been closed. See you nex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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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组委会(以下简称为“组委会”或“我们”)高度重视对您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在您同意向我们提交您的个人数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并理解本《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本政策将阐述您在注册及参与第22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时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如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本政策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制订,请您仔细阅读。
为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并满足本政策第二部分所载的目的,组委会可以在您注册及参与我们的活动、使用我们的服务或与我们联系时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资料(姓名、性别、邮箱、职位、部门、公司名称、地区、地址、手机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等)、账号密码、照片、声音、影像等。在此过程中,我们还可收集公司的个人联络人或公司员工的个人信息。
如登记表或信息采集页面中所载,某些要求提供的信息是强制性的,某些则由您自愿提供。如果要求提供但没有提供特定强制性信息,组委会可能无法提供所需的服务。组委会仅出于下述所载目的保留个人信息。
我们可将您的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处理注册等;
提供展会服务,邀请您参加线上或线下的活动等;
纳入我们的数据库,进行分析、研究及审计等运作;
向您发送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和服务信息;
宣传、邀请您参与我们组织的其他展览会或活动;
应您的要求变更或者提供您要求的信息;
为您提供个性化用户体验和个性化内容。
当我们要将个人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它用途时,会事先征求您的同意。
当我们要将基于特定目的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会事先征求您的同意。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可以在以下情形中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而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且我们可能不会响应您提出的更正/修改、删除、注销、撤回同意、索取信息的请求: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司法或行政执法有关的;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根据与您签订和履行相关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所必需的;
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及/或服务的故障;
为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
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对我们所持有的个人信息保密,但可以将个人信息提供或传输予:
与我们业务运作或服务有关的代理、顾问、核数师、承办商、或服务提供商,为促进及加强组委会的运作,将所收集的个人信息作分析、研究及审计;
组委会的办事处、关联公司、合资伙伴,亦是其他展览的主办单位,目的是为有关组委会在中国及世界各地主办的展览会的宣传或邀请进行直接促销;
根据中国境内或境外适用法律,组委会须向其作出披露的人士。
我们高度重视您的个人信息安全。例如,我们使用加密、脱敏等技术提高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个人信息遭到恶意攻击;部署访问控制机制,防止未授权的访问;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我们采取的措施旨在为您提供与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产生的风险相匹配的安全保障级别。我们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尽力避免收集无关的个人信息。
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所留存的个人信息超过保存期限、我们停止运营服务或在您注销账户后,我们会将您的个人信息删除或将其匿名化,如果不能采取这类措施(比如,因您的信息已存储在备份存档中),则我们将安全地存储您的个人信息并在能够删除此类信息前避免对其做进一步的处理。
尽管没有百分之百安全的网络传播或电子存储方法,这使我们不能保证个人信息的绝对安全,但我们将采取适当的技术与组织保障措施,以保护您的信息不被盗取、丢失、滥用以及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复制、收集、使用、披露、更改或者损毁。
当适用的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您可以:
有权访问我们持有的关于您的特定的个人信息;
要求我们更新或者更正您的不准确个人信息;
拒绝或限制我们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或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获取您的个人数据副本。
如果您想行使相关的权利,请通过“七、如何联系我们”与我们取得联系。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涉及商业秘密的。
我们可能会根据我们的服务或数据处理的变化不时更新或修改本政策。如果我们更新本政策,我们会将本政策的最新版发布在网站上,并自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查看网站和本政策以了解任何更改。如果我们对本政策做出任何重大更改(变更信息收集方式、范围或使用目的、范围),我们将通过适当渠道通知您,并获取您的同意。
如果您想联系我们以获取更多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内容,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联系邮箱:ciif@shanghaiexpogroup.com
本政策受中国的法律管辖。如果双方就本政策或展览会有任可争议或分歧,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组委会所在地有关法院进行审理。
除非获得书面注明,否则我们的权利是累加的,将不会取代法律权利及补救方法。迟延行使或不行使任何权利不应视为放弃有关权利。
为了提供安全、健康、放心的参展环境,主办单位将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结合《上海市会展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防疫防护措施。
一、所有进入展馆的人员须在参展前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确保:①本人及密切接触者无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方可来沪;②来自/去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进馆前须已完成14天隔离;③来沪前需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并生成绿色“健康码”(可通过支付宝“健康码”板块办理)。没有绿色“健康码”的人员不得进入展馆。
二、所有进入展馆的人员须在展会开展前完成线上实名注册。从布展阶段开始,到开展、撤展全过程中,展商、观众、工作人员及其他参展人员通过相关的线上系统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信息及手机联系方式,严格核实身份,尤其是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更要严格筛查。现场通过验证身份证原件,确保“人证合一”、身份证信息与登记信息一致后方允许入场。临时入境的海外人士须提供核糖核酸检测报告和解除隔离通知书,出示护照原件并拍摄照片留底后,方能进入展馆。常住中国的境外人士须在展前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获取防疫健康信息绿码,现场出示绿色健康码以及护照原件,方可进入展馆。
三、所有进入展馆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
四、所有进入展馆范围的人员须统一采用“健康码+测温+刷验身份证原件”的入场方式。进馆人员需出示绿色“健康码”后方可进入。同时,绿色“健康码”合格者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正常情况下方可继续前行。现场设置隔离区域,体温异常者将进行更详细的检查。如判断为疑似感染人员,主办单位有权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馆人员必须配合主办单位前往指定接收点,避免异常体征或风险人群进入展馆。出示绿色“健康码”及体温正常者可凭注册码换取观众证,并通过闸机刷验身份证原件后入场参展。
五、所有进入展馆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的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集不簇拥,减少身体接触。
六、展会期间将在各展馆的主要出入口配置免洗酒精洗手液,以供参展及参观人员消毒使用。
七、为保证展馆各区域空气流通,展馆各出入口大门敞开。
八、观众请提前线上预约,如遇客流高峰,请遵从工作人员指示,分批观展。
九、展会现场会议将限制参会人数、与会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座位将保持1米的间隔距离。
十、在指定的就餐区域或餐厅就餐,严禁聚集就餐。
十一、主办单位将不接受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注册参展参会和进入展馆。所有参展参会人员应在正规的符合卫生防疫条件的宾馆住宿,做到在展期内,尽量不去除展会场地之外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外出必带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自觉遵守展馆和当地的各项防疫规定。如遇突发情况,主办单位将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对展会进行管控。
十二、参展商须为自己的展位准备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水、免洗消毒洗手液等防疫消毒物品。并且需每天对展位和展品进行及时消毒。
十三、所有参商展、及其搭建商、运输商和其他展览服务人员除办理正常进场工作手续外,还需对其员工及供应商/服务商员工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常规培训,确保入场员工掌握消毒、清洁等必备防控知识和服务技能。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及人员管控记录等工作台帐,加强工作管理。每日收集员工健康监测信息,做好记录。如有异常,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对于来自/去过疫情重点地区工作人员须提前确认健康状况,如有异常,及时告知主办单位。
十四、参展商应确保洽谈区通风、通气、宽敞,洽谈主宾双方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开展人群聚集性表演活动。如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应控制活动的规模,做好人员密集时的分流限流措施,确保展位人群保持在安全距离。
十五、参展商应配合主办单位、场馆方做好公共区域预防性消毒及日常消杀工作。严格落实本展位、展品及宣传资料预防性消毒和日常消杀工作并做好消毒工作记录。展商如发现进入展位洽谈的来宾体温异常,应及时报告现场疫情防控人员。
十六、场馆现场设置防疫缓冲区、隔离区和防疫医务室,若现场发现发热人员以及其他突发情况,将按专业部门的要求予以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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